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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安区医院临床医技实习生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9-05-13    作者:     来源:科教部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临床医技学生实习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阶段,为有序地实施我院临床医技实习学生管理,以保障委托学校实习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各科室都要以认真负责、通力合作的态度积极为我院实习学生提供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生进入医院后,必须自觉地服从医院的领导与管理,认真接受带教老师对其进行的医疗技术及医德、医风的训练,自觉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不断克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勤奋学习,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临床医技实习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由科教部主管,各科主任监管,科室安排优秀医师带教,全院各科室共同配合。

第五条科教部根据实习学生专业、实习时间制定实习科室轮转计划,轮转计划制定后交由各科实习带教组长掌握,不再随意改动。

第六条实习带教计划由科教部根据委托学校毕业实习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各实习带教组长组织实施。

第三章学生管理

第七条临床医技实习学生进入我院实习,必须接受由我院组织的有关院情、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院规院纪、常见诊疗操作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等岗前教育。

第八条实习学生必须穿戴整洁工作服、佩带“实习医生”胸卡,方可上岗。工作期间应遵守医护人员礼仪规范,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大方、精神饱满。

第九条实习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我院劳动纪律及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不无故旷工。上岗期间不准吸烟,不准串科闲聊、玩手机和阅读与医学无关的书籍。科教部会不定期抽查实习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在岗情况。

第十条实习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带教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由科教部审批;五天以上,转报委托校方教务科审批。学生请假期满,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回到实习岗位,必须通过电话方式与所在科室或科教部联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请假、续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科教部将报交校方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实习学生在院期间,做到遵纪守法、医德良好、医风严谨、工作勤奋、尊师爱友、虚心好学。实习期间不准酗酒闹事,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赌博吸毒,严禁收受病人红包或向患者索要财物,违者按院规院纪及委托学校学生纪律管理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二条实习学生必须爱护我院公物,凡贵重仪器及设备,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如未经带教老师批准动用贵重仪器及设备致损坏者,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责令赔偿外,报交委托校方处理。

第十三条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医院布置的各项实习作业。不得仿冒带教老师签字,不准仿冒签署疾病证明、医嘱、处方、各种申请单、检验单。

第四章带教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临床医技各科室根据培训计划,严格实施,尽最大努力满足实习学生临床实习需要。

第十五条实习学生必须参加我院各种学术性会议及业务讲座及院、科二级的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科室查房和各种病例讨论。

第十六条 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的要求书写各种医学文书。重点掌握医疗文件的书写、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操作、沟通方法和技巧。

第十七条 实习科目结束前要进行出科考试,出科考试由科室带教组长组织实施,试卷及考试成绩交科教部备案。考核内容按照各委托学校“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和基本技能两大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占该科实习成绩的30%):

包括:①学习态度、②服务态度、③工作态度、④遵规守纪、⑤团结协作、⑥出勤情况共六个方面,每项各占5分。其中,如旷工一天,则该科思想品德为0分。

1.基本技能考核(占该科实习成绩的70%):

包括:①医疗文书书写(占20%)、②诊疗操作(占15%)、③出科考核(占35%)。

第十八条科室实习结束后,由该科室带教老师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记录在《实习生鉴定手册》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教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各实习带教科室在本办法试行中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与科教部取得联系,以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