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长安区医院韦曲院区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1 浏览次数:

我院欲采购西安市长安区医院韦曲院区餐厅外包服务项目,将组织进行(二次)院内磋商,欢迎具有合格资质投标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及项目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产品技术指标达到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医院韦曲院区餐厅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202506145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如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

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11:00

踏勘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文化街8号

三、报名内容

(一)报名时间

1.日期: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2.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办理。

公告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线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双创中心四楼招采办。

联系邮箱:caqyyzcb85910601@163.com

联系电话:029-85910601

联系人:高老师

(二)报名内容

邮件正文请注明:*****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如下:




请按以下资质要求顺序,将报名资料(PDF扫描件,彩色)发送至报名邮箱,如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磋商文件,请电话咨询。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社保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函)。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

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2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经招采办邮箱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2月6日上午9:00开标(8:30审资质)

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医院门诊二楼120调度中心右拐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招采办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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