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区域监控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作者:招采办 发布时间:2025-11-19 浏览次数:

关于增设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区域监控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我院欲采购增设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区域监控项目,将组织进行院内磋商,欢迎具有合格资质投标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及项目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产品技术指标达到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增设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区域监控

项目编号:202506148

三、报名内容

(一)报名时间

1.日期: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3个工作日)

2.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办理。

3. 公告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线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下线报名材料送交招采办。

4.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双创中心四楼招采办。

联系邮箱:caqyyzcb85910601@163.com

联系电话:029-85910601

联系人:高老师

(二)报名内容

邮件正文请注明:*****项目、公司名称、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如下:




请按以下资质要求顺序,将报名资料(PDF扫描件,彩色)发送至报名邮箱,如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磋商文件,请电话咨询。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社保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函)。

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函)。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6日(2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经招采办邮箱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日下午15:00(14:30审资质)

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医院门诊二楼120调度中心右拐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招采办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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