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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部职责

发布日期:2019-01-15    作者:     来源:科教部     点击:

科教部于2018年9月正式成立,作为医院的一个职能管理部门,在医院党委与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承担医院的科研与教学管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有:

一、科研技术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级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医院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队伍、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经费管理、项目结题及鉴定工作,负责对外科技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4、对科研项目进行检查与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发挥监督与保证作用。

5、负责各种科技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归档及科技工作量的计算,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

6、完成全院论文成果发表、报销、统计及总结工作,做好年度科研论文统计及公布。

7、负责成果申报推广、专利申请、科技开发和新技术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8、组织全院学术交流活动,协助统筹各科室开展学术交流及学术会议。

9、负责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医院重点学科及人才建设。

11、完成医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教学工作管理

1、负责医学院校学生相关教学与实习工作的管理。

2、探索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完成教学文件与制度的拟订、修订、执行、检查和考核,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制度管理。

3、按照教学计划向临床医技科室下达教学任务、制订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体系等教学质量控制管理文件。

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培训,强化老师在日常工作中的教学技能,提升带教老师的自身素质,使教学质量得到了保证。对教师授课资格进行审定与管理,积极进行教学过程质量控制,做好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和量化考核。

4、组织开展各种教学研究活动,做好优秀课程评价工作。

5、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协助全院各专业科室申请各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和培训班的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