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政策规定,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拐卖人口等违法行为,严禁以他人名义就医和分娩,确保孕产妇出入院信息一致,落实为做好住院分娩孕产妇身份核验工作,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规定,孕妇在我院住院分娩期间要进行身份核验,具体流程如下:
一、入院
1、入院分娩孕妇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实名实人实证身份核对,确保服务对象实名实人实证就医、分娩或办理证件。
2、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通过提供居民居住证、护照、外国人居留证等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应由本机构至少2名正式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核对。孕妇手持身份证件拍照留存病历中。
3、孕妇入院时需填写身份核验单,确认个人真实信息,并签字确认,存放于孕妇病历中按规定保存。
4、对紧急情况下办理入院分娩的孕产妇先进行救治、保障母婴安全,待病情稳定后再履行身份核验程序。
二、分娩
1、进入产房分娩前,由产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及手腕带信息。
2、若为剖宫产分娩,手术前由术者及产房接生人员行双人核对。
3、分娩后由产房接生人员再次核验孕产妇身份信息,如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分娩信息并签字确认,再将信息录入西安市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出生证明&妇幼健康免费项目管理子系统。
三、特殊情况
1、对人证不一致、身份存疑的情况,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或代孕等情形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核验处理。
2、相关人员承担使用非真实身份证明导致的法律责任。
西安市长安区医院